自考金融法考试真题
一、案例分析题
1.A公司向Y银行申请一笔1000万元的贷款,A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500万元的房屋一幢设置抵押,同时由B公司提供了保证,保证合同中B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贷款合同到期后,A公司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根据Y银行掌握的情况,B公司资金雄厚,于是Y银行要求B公司归还1000万元贷款,但B公司行使了保证人的抗辩权,拒绝归还1000万元贷款。
(1)何谓保证人的抗辩权?(3分)
(2)B公司的拒绝是否有法律依据?(3分)
(3)B公司应该承担多少金额的保证责任?(4分)
【参考答案】
(1)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所谓保证人的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3分)
(2)B公司的拒绝有法律依据。由于保证合同中约定B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因此,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的纠纷未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3分)
(3)由于该笔贷款A公司以其价值500万元的房产设定了抵押,因此存在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保证的情况。(2分)根据《担保法》的规定,B公司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因此,B公司应承担500万元的保证责任。(2分)
2.A公司是一家大型企业,2012年,为扩司生产规模,该公司欲申请公开发行股票以募集资金。该公司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声称:A公司是一家大型制造企业,是国内最大的某设备制造商,其自主开发的某技术居于国际领先地位,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但实际情况是该公司的产品属于市场淘汰产品,其宣称的技术尚在研发过程中。
此外,A公司董事会通过给付会计师事务所高额报酬的方式,获得了会计师事务所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该财务会计报告故意遗漏了A公司拖欠大额贷款的事实,称其资产结构合理,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A公司股票上市后,因为不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导致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
(1) A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违反了《证券法》的什么规定?
(2)会计师事务所故意出具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承担何种形式的法律责 任?(3分)
(3)A公司的董事会是否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分)
【参考答案】
(1)发行人A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的规定;(3分)
(2)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故意出具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承担虚假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3分)
(3)根据《证券法》第69条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分)由此可见,上述A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分)